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发布加强境外金融机构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展人民币购售业务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自2016年8月15日起,对在境外开展代客远期售汇业务的境外金融机构收取外汇风险准备金,准备金率为20%,准备金利率为零。 風險提示:本文所述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 Followme 的官方立場。Followme 不對內容的準確性、完整性或可靠性作出任何保證,對於基於該內容所採取的任何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除非另有書面明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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