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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期现货交易中,当事人交易的目的是货物所有权的转移,远期订货的目的是消除即期现货交易的偶然性及不确定性,使得买方有了相对稳定的货源,卖方有了相对稳定的销路,在一定程度上为买卖双方都减少或转移了价格风险。
期货交易中,绝大部分交易者的目的是通过期货市场特有的对冲操作来转移现货市场上的价格风险或通过赚取交易差价而获利,从交易结果看,通常只有极少的交易者最终选择实物交割而获得标的物。
中远期交易具有以下6大特点:(一)电子交易合同的标准化:电子交易合同的标准化指的是除价格外,合同的所有其他条款都是预先规定好的,具有标准化的特点。这种标准化的电子交易合同一经注册,便成为仓单。(二)双向交易:指的是投资者可以通过对仓单的低价位买入,高价位卖出获利;也可以高价位卖出,低价位买入获利。交易方式更加灵活,增加交易机会。(三)对冲机制:对冲机制指的是对电子化合同采取反方向的操作,达到解除履约责任的目的。(四)每日、隔日或者一段时期无负债结算制度:每日、隔日或者一段时期对投资者账户进行核算,避免债务纠纷,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五)保证金制度:保证金制度是指对交易双方冻结适当的保证金,以达到保证合同履行的目的,同时起到资金的杠杆作用,充分利用资金。目前中远期交易国家规定采用20%的保证金制度。(六)T+0交易制度:当天就可对订立的合约进行转让处理,当日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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